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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

点击:时间:2021-02-02
通江县青峪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的方案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上级会议文件精神要求,青峪镇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五位一体”总体目标为引领,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源头控制、以用促禁”原则,以禁烧区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斑”为目标,以农村能源建设、畜牧业产业发展、食用菌产业基地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为载体,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强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两个方面工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力争年底我镇农作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镇范围内无秸秆焚烧火点,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焚烧现象。确保青峪镇辖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露天焚烧,其他区域达到100%。
  二、工作举措
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实现禁烧的前提,也是治本之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把秸秆粉碎还田作为综合利用主攻方向。大力推广收获机械加装秸秆粉碎还田装置,把秸秆就地粉碎还田。加大对秸秆还田作业机械调配和投入,支持和鼓励农民购买用于秸秆全量还田的农机具,成立农机作业服务队伍,从农作物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开展一条龙作业服务。
(二)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在新农村集中居住点,加快推进秸秆沼气工程建设。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扶持发展一批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利用水平。大力发展以水稻、小麦等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和带动基料产业发展。
(三)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和管理。根据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等作业方法、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加强对农机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严把粉碎还田或灭茬还田关,确保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内。对采取秸秆收集离田的,要把住低茬收割关,确保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
(四)完善农机配置,加大购置补贴。各村要根据各类农作物种植面积及现有农机数量,选择适合本村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
(五)强化帮扶服务。各村要提前逐户摸清情况,对现有劳动力存在困难的农户,要迅速组织互助合作队伍进行帮扶。加强秸秆堆放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
三、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作
实施秸秆禁烧,是当前全镇农村阶段性重点工作。必须集中力量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年全区域全面禁烧。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我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抛弃在河道、水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重点禁烧区为:青龙石村、鹿角坪村、玉坪寨村等
重点禁烧时段为:夏季(4月--6月)、秋季(8月——10月)、冬春季(12月、1月)。重点禁烧区、重点禁烧时段实行重点管理。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以镇、村(居)、组为基本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以各自行政区域边界为本级网格管理范围,并确定网格管理责任人,形成“责任明确、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村(居)、组三级管理体系。
(三)健全包保责任体系。在建立镇、村(居)、组三级网格管理的基础上,健全“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体系。镇政府成立6个督查组,由政府镇长负责,对所包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包责任体系,明确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与所包区域同奖同罚,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四)严格督查到位。农作物收割期间,镇、村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等方式,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划定秸秆禁烧区域,镇政府驻地周围2公里;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的地带;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及油库、粮库、变电站等重要设施周围1公里内;林场为中心半径15公里的区域。同时做到秸秆集中收储,不得随意堆放路边、河边、田边。加强我镇禁烧队伍建设,及时对外公布焚烧秸秆举报电话,建立秸秆焚烧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同时对所在网格的负责人、责任人、监管人追究相关责任。
(五)突出舆论引导。各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印发《政府禁烧通告》、《关于秸秆禁烧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启动巡回宣传车、悬挂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同时,要面向社会,多形式、多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曝光。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县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推进“健康青浴”建设的要求,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2.强化督查考核。各村要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督查,定期通报,协调推进工作进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禁烧牌、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知识技术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的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站。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完善镇、村、村民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发挥好镇、村组主体作用,特别要发挥好村两委、村民组的作用,做到网格管理边界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户。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2.党政办: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秸秆还田、秸秆收储、秸秆堆肥、秸秆饲料化开发、秸秆基料化、秸秆气化等工作的实施。
4.农机站:牵头做好农机作业管理,负责秸秆还田农机具配套、农机补贴、秸秆粉碎还田、收割限茬监管等工作。
5.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并刊播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派出所: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雾霾气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消除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隐患。
7.林业站:负责林区落叶、秸秆的禁烧工作;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
8.交管站:负责做好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负责建立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制度和公路打场、晒谷、堆放秸秆障碍物的清理工作。
9.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做好联系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10.村建设站:负责督促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督促村(居)规范做好村庄的秸秆集中堆放工作。
11.中心校:负责对小学生开展秸秆禁烧教育,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三)严格监管
1、被国家卫星遥感、省、市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按每一个火点扣减该村工业经费500元,扣发包组干部半年效能工资,其它村两委干部两个月效能工资。镇对属地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村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2、被县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每一个火点扣减奖村工业经费200元,同时扣发包组干部两个月效能工资,其它村两委干部一个月效能工资。
3、被镇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按每一个火点扣减村工业经费100元,扣发包组干部一个月效能工资,并全镇通报。
 
附: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领导小组
 
通江县青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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